广西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规定时间进行考试成绩考后审核(考后审核请到考试报名所在地财政会计人员服务机构办理,联系方式可查阅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通过后,经人社部门印制证书发送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发出领取证书公告后,请准备以下材料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领取证书:
(一)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亲笔签名确认)。
(二)考生本人填写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可登录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资料下载→下载“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照片需上传到登记表“照片”栏(照片需要与考试报名时的同底彩色电子照片一致),上传完成后与本人填写的《登记表》(可手写)一同彩色打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可留空不填,不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最后将资料提交到报名考试所在地所属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也可邮寄办理,电话1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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