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需提交的材料
信息采集从2018年 11月6日开始,到2019年4月结束。会计人员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登记确认后,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审核,对会计人员上传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网上进行及时反馈并说明原因,要求会计人员重新上传有关资料,直到会计人员信息审核确认完成为止。(吉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一)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确认的项目,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会计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信息,以免将来在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学习、先进会计工作者和五一劳动奖章评选等相关事项时无法正常使用基本信息。
(二)会计人员在登记本人基本信息过程中,需要在网上提交上传本人的相关资料(扫描图片),主要包括:
1、白底一寸免冠近期三个月以内的本人照片(像素、规格、大小等按要求上传)。
2、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如有姓名和身份证号变更的,需要开具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
3、全日制(非全日制)较高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较高)资格证书。
5、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及年限的单位证明(单位需盖章)。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
7、当地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参考通知:吉林省会计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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