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辅导《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委托加工物资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和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1.涉及税费:
(1)购进材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2)支付加工费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提示】一般纳税人不能抵扣的进行税额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计入成本。
(3)委托加工消费品应缴消费税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①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支付的消费税(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②收回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的,销售时,需缴纳消费税,所以,可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以示抵扣。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提示】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物资时,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应视同材料购入形成材料成本差异。
【例1-58】甲公司委托丁公司加工商品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100 000件,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1月20日,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6 00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①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6 000 000(计划成本)
贷:原材料 6 000 000(计划成本)
② 结转发出材料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时:
借:结转成本差异 18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80 000
或者将①②合并:
借:委托加工物资 5 820 000(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 180 000
贷:原材料 6 000 000(计划成本)
(2)2月20日,支付商品加工费120 000元,支付应当交纳的消费税660 000元(受托方代收代缴),该商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抵扣,甲公司和丁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60 000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 400
贷:银行存款 800 400
(3)3月4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费10 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
【提示】题目未提到运费的增值税问题,此处不考虑。
(4)3月5日,上述商品100 000件(每件计划成本为65元)加工完毕,公司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借:库存商品 6 500 000(计划成本)
贷:委托加工物资 5 950 000(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 550 000
【例题·单选题】2014年6月5日,甲公司委托某量具厂加工一批量具,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为8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5%,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2 000元,6月25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上述量具的加工费用20 000元,6月30日收回委托加工的量具,并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3 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量具的实际成本是( )元。(2015年)
A.102 000 B.105 000 C.103 000 D.109 000
【答案】D
【解析】实际成本=80000+80000×5%+2000+20000+3000=109000(元)。
【例题·单选题】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10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2009年)
A.216 B.217.02 C.240 D.241.02
【答案】A
【解析】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210+6=216(万元)
【例题·多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该产品收回后继续加工,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2012年)
A.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B.支付给受托方的加工费
C.支付给受托方的增值税 D.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答案】AB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对于收回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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