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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函》(苏财会函〔2018〕8号)、连财会〔2018〕10号规定,区财政局于近期开展全区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今年继续教育的对象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2018年度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撰稿人:颜杰 审核人:王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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