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 和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报名简章有关精神,现将盘锦市2019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点至4点)
二、审核地点:
1、盘锦市财政局会计科,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C座1段109室,咨询电话:2830087。坐30路公交车到辽东湾柏栎饭店站下车,转坐辽东湾2路到辽东湾创业中心C座。
2、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社会综合窗口(4)地址: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咨询电话:2838081
上述两处现场审核地点考生自愿选择。
三、需要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应按报考类别准备以下材料:
1.经本人签署承诺的考生信息表,在职在岗人员还应在该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非在职在岗的考生,还应提交学籍(学生证)或户籍(居住证)。
4、上传照片时,要使用集成在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工具对报考本人近期彩色标准 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传。
四、重要提示:
其中以下两种情形无需现场审核,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网上缴费:
1.辽宁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2.2018年度在辽宁省报考初级资格且已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
考生应主动核对本人系统信息,发现信息不准确的,请先完成更新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个人信息(具体变更操作及相关事宜请登录盘锦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家—通知通告),经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报名和缴费,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
3.考生成绩合格后,请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资格证书,具体事宜考生可关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盘锦市人事考试网—通知公告。
盘锦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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