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桂林市初级会计证书办理程序
(一)本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前,请参加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查人员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到桂林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
(二)桂林市财政局负责收集所管辖报送合格人员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相片是否与初级职称证书照片为同一底片,相片清晰度是否合格。并于2018年12月5日前将经过审核的表格和未通过考后资格审查人员的证书提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三)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收到材料后,与考试合格人员数据库信息核对,在表格上加盖“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专用章(会计)”。
(四)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将加盖印章的表格发回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财政局负责发放给办证人员。
(五)凡未在上述时间及时递交材料影响证书领取的,请与桂林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联系补办事宜。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
办理地点
桂林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临桂新区平桂西路金融大厦(一院两馆旁)附B楼一层1009室)电话:0773-2800063、2800345
温馨提示:市区坐91路公交车到‘金融大厦’站下车;新搬办公点附近没有文印店,申请材料请准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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