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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成绩合格考生请于10月15日起到市会计管理局(河北路27号)会计人员管理科领取,联系电话:0719-8671937、0719-8484940。各县(市)区成绩合格考生领取时间以各县(市)区会计管理局通知公告为准。
领取通知:湖北十堰市2018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
领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
会计资格证书自考试结束后或补办后五年内未领取的,按相关规定逐级回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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