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业以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事务为研究对象,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高素质行政管理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接受行政管理的系统训练,兼具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知识,具备较高的管理、经营、策划、调研、交际等能力,毕业后适合到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政策研究、管理规划、外事交流、宣传策划、机关管理、人事管理、高级文秘等工作。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在县级以上政府的民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 从事乡镇民政办公室管理工作; 从事城镇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 从事县(或市)以上民政部门以及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从事婚姻服务中介机构、收养登记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从事婚姻管理、收养登记管理、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从事地名管理、社团管理工作; 从事殡葬管理、收容遣送管理等工作。 本网页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院或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