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培养具备戏剧、戏曲和影视文学基本理论及剧本创作能力,能在剧院(团)或电视台、电影厂、编辑部等部门从事文学创作、编辑和理论研究工作,以及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在文艺创作单位、专业剧团、电影制片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单位从事戏剧影视创作、评论、导演及制作工作;在大专院校和专业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文化传播公司、文艺节目制作公司、文化事业公司、影视广告公司及文化产业领域进行创作、策划、编导、制作等工作;毕业生也适宜报考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学等相关专业继续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