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从事于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以及各类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管理、会计、核算、出纳、稽核、内控、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电算化、审计、税务实务等岗位的工作;从事于政府机关中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对外贸易部门、外汇管理部门以及社保基金相关会计、审计、税务实物等工作;从事于事业单位的会计、审计、税务实务等相关工作;从事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资产评级机构等会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