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掌握本科水平的法学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具有运用法律管理事务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教学的基本能力,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具有依法执行、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能胜任公司、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律职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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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招收的业余、函授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符合毕业条件者,由辽宁师范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辽宁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通过辽宁省学位委员会统一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授予辽宁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