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日期
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26日-27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二)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3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对照表见附件3。
(三)考试内容及时长
统考科目由教育部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专升本每科考试时长为150分钟。
(四)试卷形式
我省高起本、高起专以及专升本的统考科目全部实行网上阅卷评分,采用答题卡作答方式。
(五)专业加试
1.报考高中起点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相关成人高校必须组织专业加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报考专升本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是否加试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有关高校自行确定。
2.加试科目:美术专业《素描》、《色彩》;音乐专业:《声乐》、《器乐》;体育专业:《100米跑》、《铅球》、《立定跳远》。
3.考生持艺术(体育)专业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所报考第一志愿学校的专业加试。
4.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生源计划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在11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录取时院校必须确定合格标准。
(六)考试组织
1.成人高考工作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本地区的考试工作。考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点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生准考证号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全省统一随机编排生成。
10月18日9:00-10月25日,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参考(包括备用卷、答题卡等)在启用之前属国家绝密材料,应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3.考试期间,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场,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对违纪作弊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考生遵纪守法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持做好考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不得从事监考工作和其它与考试相关的工作;要严格执行选聘和回避制度,严防徇私舞弊和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任何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参加成人高考。
(七)阅卷及成绩查询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部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组织统一进行,实行评卷院校负责制的管理体制。考生成绩由本人凭账号密码登陆报名网站查询,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