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所需证明、证件材料如下(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核后还给考生,证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均须粘贴在《考生特征证件表》的相应页面):
①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须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专科起点报考本科的考生须有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应学历认证证明: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在线申请,申请办法及备案表样式见附件);2002年以前毕业的普通和成人类证书需提供毕业高校出具的招生录取名册、毕业证书发放名册、学历证明等材料或直接到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后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自考专科毕业证书须能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询;今年已毕业(须有毕业证书)但毕业证书号尚未上网的专科毕业生,请及时联系毕业高校解决证书网上注册问题;持本科结业证书报名的,须同时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入学录取名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请提前做好毕业证书认证工作。
凡持假毕业证书、假结业证书或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报考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蒙混过关并通过考试被录取的,进校后不得注册学籍,不能获得毕业证书,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符合优录照顾条件的考生要有相关证明材料;
④报考卫生类专业的考生要有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异地报名的考生还须出具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当地户口本、居住证、结婚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资格审查完成后,工作人员须在审核通过的《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中“资格审核意见”一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报名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