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确认时需交验的有关材料
(1)考生二代居民正式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役军人报考,应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2018年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部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报考,应持复员证或转业证或退役证及复印件。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未满18周岁考生(200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在信息确认时必须提供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凡持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身份证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和省内异地报考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时,除持二代正式居民身份证外,还必须提供其所在报名县(市、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河南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需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全国劳动模范证书原件、河南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退役军人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的正式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退役证(转业证或复员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书,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考生应提供当地组织部门的任职(三年)期满的称职鉴定表,“三支一扶”考生应提供“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印的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考生应提供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鉴定表及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特岗教师应提供河南省教育厅签印的特岗教师证书;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5)退役军人需交验退役证(转业证或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二学历”考生及对学历有要求的免试生未通过网上学历审核,必须进行学历认证。考生必须在11月20日前,将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到当地招办进行审核,市招办汇总报省招办备案。逾期未提供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申请免试入学的劳模、优秀运动员和高职(专科)毕业的退役军人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初审,省招生办公室终审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