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四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五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或三年。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本校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严禁成人高校在招生宣传中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并提醒考生关注知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政策相关内容。
各类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教育部颁布复习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确定考试时间,制定试卷评分标准。统考科目按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
二、招生计划
2018年继续实施“成人高校报名办法和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改革”工作,区内外成人高校先公布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数待报名工作结束后确定。宁夏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在报名前公布在宁夏招生的各成人高校及招生专业目录,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招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相关要求,自2017年起,成人高校须统一使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进行招生。各地各高校要以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依据,参考报教育部备案的2017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严格执行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时编制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附件2)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