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户籍人员报考时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
非天津市户籍人员报考须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考生必须已经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专升本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取消入学资格。
(3)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4)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天津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