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点):
截止目前,我校仍有328名往年录取学生专升本前置学历未通过审核,致使学籍未正常注册。为保障这部分学生的正当权益,维护国家政策、法规及学校管理规定的严肃性,经学院研究决定,对这部分专升本学生前置学历开展专项核查工作,本次核查后,前置学历仍未通过的,将按上级相关规定取消学籍,现将专项工作安排如下:
核查范围:往年录取专升本前置学历专项核查名单(详见附件1)
核查办法及要求:
1、各函授站点根据核查名单务必通知落实到每一位需要核查的学生(附件1),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提交学生的纸质和电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教学点填报《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前置学历复查信息表》(见附件2)(纸质及电子);
3、前置学历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本复印件;
4、前置学历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1)前置学历为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在学信网上注册学信档案,申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前置学历为2001年及以前毕业的学生,以及无法正常获取专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毕业证,可以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5、前置学历关键信息与现在所持证件不一致(如更改过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除提供以上材料外,①学生须填写个人申请及情况变更的说明(学生签名并按手印),要求把变更时间、原因等写清楚;②新、旧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要求把变更项目的具体时间及原因写上,另备注公安机关的地址、办理警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备学校核实函调;
6、如专科学历使用身份信息为军(士)官证号,报考我校专升本时身份信息为居民身份证,除了提供第2、3、4条所述材料之外,还需提供 ①《退伍证》,《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部队开具同一人证明,另附上相关地址、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学校核实函调;②若入伍前后更改过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的,还需另外提供户籍或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相关材料。
7、如前置学历使用国外证书的,除提供第2、3条件材料之外,还需提供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国外证书真伪认证结果(截图打印,认证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三、重要提示:
1、从档案馆复印出来的复印件,全部需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每一页都盖),否则无效;
2、复印件需要标注“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经办人姓名与日期;
3、公安机关、部队出具的证明,应另外备注开具证明部门的联系地址、经办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备学校核实函调;
4、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发生在前置学历就读期间,学生需联系前置学历院校做学历勘误,无需上报我校;
5、材料不全,不予受理;双重户籍,不予受理。
四、材料上报方式: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电子扫描件(.jpg格式),各函授站点审核汇总后,大文件夹以站点名+初审命名,里面小文件夹以学号+学生姓名命名。集中发送至邮箱(李老师:249210947@qq.com;)进行初审,初审后把情况反馈给各站点,各站点按要求补充完整,大文件夹以站点名+定稿命名,小文件夹以学号+学生姓名命名,集中发送至邮箱(魏老师:179241299@qq.com),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纸质件定稿交给学籍科。
五:办理流程及要求:
1、学籍科收到纸质件定稿后再次审核,审核无误的,报送湖北省教育厅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省厅依据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则按照相关流程予以补报学籍电子注册;若审核不通过的,代表该生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无法取得专升本学籍,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审核有误的,请在规定时间内补发材料过来,未及时提交复查材料导致清查不通过的,我校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及《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专升本学籍前置学历待核查,未按要求提交复查材料或经核实前置学历核查不通过的,取消入学资格,请各函授站点按要求逐一通知落实需核查学生,并及时提交复查材料,做好本次专项核查工作,逾期我部门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