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点):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的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年度检查备案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点) 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民处函〔2022〕4号)要求,学校开展函授站(点)检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函授站(点)。
二、检查内容
按照《关于开展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点) 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和《鲁东大学函授站检查内容指标》准备检查材料。
三、检查安排
(一)函授站(点)自查。函授站(点)要认真做好自查自检工作,撰写自检报告。于2022年2月16日前,及时将自检报告上传“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监管平台(http://ygjg.sdcen.cn/portal/home.aspx)”。
(二)学校检查。我校将对各单位进行年度检查,逐一作出等次评定,并将年检结果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三)各地、市教育局检查。各地、市教育局将于2022年3月31日前对当地函授站进行检查,逐一作出等次评定,并将年检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复核。省教育厅对市教育(教体)局上报的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并视情况组织对函授站(点)进行复查。
希望各函授站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迎接年检工作,以本次年检工作为契机,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535)6672812
附件【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