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2022届望江校区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工作相关执行文件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教〔2021〕124 号)文件要求,及《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修订)》(川大教〔2018〕143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川大校〔2021〕9号)执行。
二、毕业论文评阅及答辩
1.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全部写作任务,且符合查重要求后,由指导教师进行评阅,并评定成绩。
2.论文写作合格且申请了答辩的学生,方有资格参加答辩。
三、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采取学生自行申请的形式,未申请答辩的学生则无答辩资格。具体如下:
1.申请答辩方式:在“问卷星”链接 https://www.wjx.top/vj/QUatk0R.aspx 中提交答辩申请。
2.申请答辩对象:拟申请学位或自愿申请参加答辩的学生(限望江校区4个专业:法学、行政管理、英语、人力资源管理)。
3.答辩资格认定:(1)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问卷星”链接提交答辩申请;(2)论文写作成绩评阅合格;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学生方能提出答辩申请并参加答辩。
4.答辩论文:学生论文终稿最后一稿,经查重后,由指导教师评阅合格的稿件将作为答辩论文。
5.答辩学生的论文成绩:参加答辩的学生论文最终成绩按照答辩成绩记载;学生须按时参加答辩。
6.若申请了答辩,但未按时参加答辩,则本次论文成绩记为不合格,只能参加下一批次论文写作,延迟毕业。
7.论文答辩申请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3月31日。
8.答辩申请结束后,申请答辩名单将在学院主页上公示。
9.答辩时间:论文答辩时间将于4月上旬以通知的形式公布在学院主页。
10.答辩方式:“百家云”会议系统。答辩前请确保摄像头、麦克风等设备正常,避免因此影响毕业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