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的规定和《上海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沪海洋职成〔2018〕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对符合应予退学情形的朱文屹等3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因以下同学无法联系,退学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特予公告送达(名单见附件)。请以下同学收到本公告后与继续教育学院学历办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对于不主动领取退学决定书的同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021-61903825
邮箱:jy-shi@shou.edu.c
来源:https://cjxy.shou.edu.cn/2022/0113/c13881a30016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