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超年限学籍退学处理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贵州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贵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我校将对参加成人高考录取后未按学校规定报到注册、中途退学、未完成学业而自动放弃、前置学历资格不符合条件且学籍超10年的学员,进行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2022年1月5日-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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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