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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精炼模拟题附答案4

责编:杨锐频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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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对世权的有( )。

A.李某对出版社出版自己的画的合同权利

B.李某对出版社出版自己的画不按约定付稿酬时的付酬请求权

C.李某因出版社违约而得行使的合同解除权

D.李某对出版社占有的自己的画稿的返还请求权

答案:D 题目要求辨析四个选项中哪一个是对世权,答题时首先要从对世权是对任何人都有效力的权利这一点出发,对四个选项进行分析,其中A、B、C都是债权,相对权,只有D符合对世权的特点。

2.下列权利属于形成权的是( )。

A.甲公司对无权代理人李某的代理行为的追认权

B.甲公司同李某签订代理合同形成代理关系的权利

C.年满18周岁精神健全的人形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

D.甲、乙二人形成合伙关系的合同权利

答案:A。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权利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权利,四个选项中,B、D都是合意行为发生的权利,C的表述错误,成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无需权利,只有A所称追认权,是形成权,故答案为A。

3.某公司向银行借款500万元,将10间厂房抵押给银行。银行对该10间房的抵押权是( )。

A.救济权 B.请求权 C.从权利 D.形成权

答案:C。抵押权是从权利,答案是C。

4.王某立下一份遗嘱,指定其女王兰继承遗产。此时,王兰对王某财产的继承权属于( )。

A.原权 B.期待权 C.既得权 D.主权利

答案:B。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其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行使,是期待权,故答案是B。

5.王某欠李某100元钱,借条上写明了还款时间,但王某到期未还钱。25个月后,李某要王某还钱,王某以时间已过为理由拒绝,王某所说的“时间已过”,属民法上的( )。

A.能够消灭债的原因

B.约定的时间

C.事件

D.违反合同约定的时间

C。本题考查对民法上时间的性质的理解。时间的经过不能必然导致债消灭,故 A不对;25个月不是约定的时间,更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时间,B、D也不是正确答案,C符合25个月已过的法律性质,故答案是C。

6.某甲与某乙素有积怨,为使甲不能调至上级单位,在组织部门考察时,某乙到处散布某甲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致使某甲精神受到很大打击。某乙的行为侵犯了某甲的( )。

A.荣誉权

B.名誉权

C.生命健康权

D.隐私权

B。甲散布的言论,不涉及乙的荣誉、生命健康和隐私,而是恶意贬损乙的名誉,故B正确。

7.在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孳息的是( )。

A.鸭子身上的鸭绒

B.果树上结的果子

C.股息

D.过春节时发给教职工的年终奖

.C。法定孽息是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孳息,与根据自然规律产生的天然孳息相区别,A、B显属天然孳息。奖金不是孳息,D也不合要求。C股息为法定孳息,故C正确。

8.甲、乙、丙三人买了一辆汽车跑运输,后因甲、乙闹矛盾,遂决定终止共有关系,但三人谁也不愿意要汽车,对此,应采取的方法是( )。

A.实物分割

B.变价分割

C.作价补偿

D.任意分割

B。汽车是不可分物,实物分割不可用,任意分割纯属错误;应在变价分割与作价补偿二者之间选择。因合伙人谁也不愿要汽车,作价补偿失去条件,只能出卖即变价,然后分割价款,故答案是B。

9.甲、乙两家同住一村。甲子同乙女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乙家出钱,甲家出工,在甲家已有的三间平房上面加盖上房三间作新房。双方对此权属未作约定。新房盖成后,二青年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两家为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新建的三间房屋的所有权应属( )。

A.甲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乙家所出之钱

B.甲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乙家所出之钱

C.乙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甲家适当补偿

D.两家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A。新盖的房属“附合”,应依附合之规定处理,即由甲家取得所有权,但甲家不应无偿取得,故A正确。

10.2006年潘某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瓦罐,内有500块银元及一块棉布,上面写着“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梁天,1940年7月5日”。梁天为梁大明的爷爷,1940年7月8日被日寇杀害。依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该500块银元( )。

A.应归潘某所有,因为是他发现的

B.应归梁大明所有

C.应由潘某与梁大明平分

D.属无王财产,应上缴国家

B。瓦罐及500块银元属埋藏物,因埋藏人为梁大明的爷爷,有明确的所有人,故属有主之埋藏物,依法应归埋藏人或其继承人所有,B正确。

11.关于多数人之债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多数人之债是两个以上的标的同时出现在一个合同当中

B.多数人之债的债务人为二人以上

C.多数人之债的债务人、债权人一方为二人以上或双方均为二人以上

D.多数人之债是数个单一之债的总和

C。多数人之债是根据主体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做的划分,因此,C正确。

12.不能引起债的绝对消灭的原因为( )。

A.清偿

B.抵销

C.混同

D.提存

D。债的绝对消灭是债彻底不存在,本题中,清偿、抵销、混同都有此效果,唯独提存,因债权人拒不受领提存物时,提存人可收回提存物,故不能使债绝对消灭,故答案是D。

13.债的标的物于提存期间发生的毁损、灭失风险,由( )。

A.债权人承担

B.提存人承担

C.提存机关承担

D.债务人承担

A。提存之后,从法律上产生了提存物所有权转移的效果,提存物灭失的风险也转移至债权人,故A正确。

14.不当得利之债中,债务人若为善意,则应( )。

A.返还现存利益

B.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

C.返还无合法根据时所取得的利益

D.受损失一方的损失大于利益时,只返还现存利益,若损失少于利益,则只在损失的限度内返还

D。不当得利返还义务是返还受损人所受损失、恢复其财产权利之原状的义务,故D正确。

15.关于合同成立的错误表述为( )。

A.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C.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而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D.承诺发出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D。A、B、C俱属合同履行,D才是合同成立。

16.下列有关赠与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赠与合同是有偿合同

B.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C.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D.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

B。依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单务合同,故B为正确选项。

17.合同是引起债发生的原因之一,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合同之债的是( )。

A.夫妻两人因出国将孩子托付给大姨照管时签订的监护合同

B.甲开车撞伤乙,甲乙为了私厂签订的赔偿合同

C.甲女、乙男结婚时所作的婚后财产各归各的意思表示

D.某市长与市属酒厂厂长签订的利税递增奖惩合同

D。D项属于行政管理范畴,故应选D项。

18.租赁合同有效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的,( )。

A.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B.出租人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但可要求承租人付双倍租金

C.出租人无权解除合同,但可直接向转租人要求支付租金

D.出租人无权提前解除合同,但租期届满后可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A。承租人擅自转租,是出租人解除合同的一个条件,故A正确。

19.甲受乙的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就这幅画的著作权归属作出约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丙将这幅画卖给丁。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对丁的这一行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丁的行为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

B.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C.丁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D.丁侵犯了丙的著作权

B。丁虽是画的所有人,但不是著作权人,无权复制出售。依据《著作权法》,甲是这幅画的著作权人,故答案是B。

20.独立制片人甲自筹资金于2002年11月15日首次出版《笑傲潇湘》电视剧录像带。甲于2005年10月21日去世。甲对该录像带享有的许可他人复制权和报酬请求权的保护期应截止于( )。

A.2052年11月15日

B.2052年12月31日

C.2055年10月21日

D.2055年12月31日

B。《著作权法》规定音像制品著作权自完成开始,保护50年,截止到第50年的 12月31日。故B正确。

21.被继承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应当( )。

A.无论遗产多少,必须全部清偿

B.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继承人负担

C.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受遗赠人负担

D.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可不再清偿

D。本题考查对限定继承的理解,答案应为D。

22.在债务未清偿前,遗产已经分割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应当先由( )。

A.遗嘱继承人用所得的遗产清偿

B.法定继承人用所得的遗产清偿

C.受遗赠人用所得的遗产清偿

D.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用所得的遗产清偿

B。法定继承人有义务用所得遗产清偿,答案应为B。

2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 )。

A.放弃继承

B.不参加继承

C.接受继承

D.任由他人处理

C。《继承法》从保护继承人出发规定,不放弃继承的,以接受对待,故C正确。

24.某甲骑自行车逆行,与正在执行公司运输任务的李某所开的130型卡车相撞,造成某甲的自行车报废。经查当时李某是违章调头。承担损失的应是( )。

A.某甲

B.李某

C.某公司和某甲

D.李某和某甲

C。甲、李二人都有过错,但李的过错后果应由其所属法人负担,故C正确。

25.某甲从乙商店购买丙厂生产的保温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使某甲的胳膊被烫伤。某甲的损失应由( )。

A.乙商店或丙厂承担责任

B.某甲承担责任

C.某甲和乙商店承担责任

D.某甲和丙厂承担责任

A。产品质量不合格,由销售者或生产者负责,故由乙商店或丙厂负责,答案是A。

26.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

A.可以免除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B.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C.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

D.可以免除或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B。依《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故应选B。

27.甲广告公司在公司办公楼上方悬挂一块广告宣传牌,因年久失修已严重锈蚀。一日狂风大作,广告牌掉下,将在办公楼下等候班车的乙砸伤。问:乙受到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责任?( )。

A.甲公司承担

B.甲公司与乙分担

C.主要由乙承担,甲公司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D.乙自行承担

A。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负有注意义务,防止建筑物倒塌或建筑物上的悬挂物塌坠致人损害,未尽此义务致人损害即应承担责任,故答案是A。

28.根据所违反的义务的性质不同,《民法通则》把民事责任分为( )。

A.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B.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C.单独责任和连带责任

D.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B。民事义务分为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违反约定义务的发生违约责任,违反法定义务的发生侵权责任,故D正确。

29.期间为20年的诉讼时效,其开始计算的时间为( )。

A.权利人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

B.权利人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

C.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

D.权利受到侵害时

D。考查对最长时效期间的掌握,A、B、C是普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D正确。

30.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如果造成他人损害,( )。

A.一律由这些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B.一律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C.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承担民事责任

D.单位没有过错的,也应适当承担民事责任

C。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解答,单位应负过错责任,故答案是C。

二、判断题

31.自然人因战争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2年的,对他可以申请死亡宣告。( )

×。《民法通则》规定应为4年。

32.《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

√。《民法通则》规定了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

33.某运动员将其参赛所得的金牌送给其教练,该运动员对其金牌的处分属于事实处分。( )

×。送给就是赠与,是法律处分。

34.债务承担协议须经过债务人同意才能生效。( )

×。经债权人同意而不是必须经债务人同意。该协议本身通常就是债务人同意才签订的。

35.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3个月。( )

×。《担保法》规定为6个月。

36.管理事务违反本人意思的,不可构成无因管理。( )

×。无须本人意思,否则就成了合同。

37.合同中的抗辩权发生在各种合同之中。( )

×。单务合同中无抗辩权,双务合同中才有。

38.租赁期限内,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的,不得随意出卖出租物。( )

×。出租人可以出卖,但应保障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39.依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人需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

√。《商标法》第22条有明确规定。

40.当事人对损害都没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民事责任。( )

√。《民法通则》规定了公平责任,由无过错的双方分担责任。

三、简答题

41.简述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答案要点: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在代位继承中,被代位人(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转继承中,第一次继承中的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

(2)继承.的次数不同。代位继承是一次性继承,是由代位继承人直接从被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转继承则是二次继承。

(3)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在遗嘱继承或遗赠中发生。

(4)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的继承主体包括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42.简述肖像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答案要点: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一般从以下两方面认定:

(1)未经许可而制作或使用他人肖像。肖像权作为人格权,体现主体的人格利益,属绝对权。未经他人允许,不得制作或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

(2)无正当理由地制作、使用他人肖像。对此,也可以反过来理解:如果制作、使用他人肖像有正当理由,为法律所允许,即便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也不构成侵权。这些正当理由也称对肖像权的限制,包括:①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而使用公民肖像,如公安机关为通缉犯罪嫌疑人而使用其肖像,司法机关在诉讼活动中作为证据而使用当事人的肖像等。②在公开场合中,为新闻报道目的而使用参加该公开活动的人的肖像。如参加游行、集会、演讲时等。③为本人或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其肖像。如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为社会公共利益而对违法或不道德行为人的行为进行曝光等。④特殊人物的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政府官员、知名人士、运动员、艺术家等,他们的活动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对有些活动,人们也享有知情权,所以,为了报道这些人的活动、事迹而使用其肖像,即使未征得其本人同意,也不构成侵权。⑤为了科学研究或文化教育的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等。

认定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不是必须“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也无合法理由制作、使用他人肖像的,仍构成侵权。

43.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的种类有哪些?

答案要点:(1)邻接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

(2)我国法律规定的邻接权主要有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电视组织者权以及出版者权。

(3)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对其文学、音乐、戏剧、舞蹈和曲艺等作品的艺术表演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该权利来自法定许可和著作权人的许可以及表演者的许可。

广播、电视组织者权是指广播电视组织对其编制的广播电视节目,依法享有允许或禁止他人进行营利性的转播、录制和复制的权利,以及因授权许可他人转播、录制、复制而获取报酬的权利。

出版者权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纸、杂志的版式和装帧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

四、论述题

44.简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答案要点: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其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对第三人债权的权利。其构成要件是:

(1)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2)债权人须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3)须债权已届履行期。履行期届至前的债权,有无不能实现的危险,难以预料,而且债务人于履行期届满前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不能在履行期前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应以自己名义行使代位权。

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为限。

代位行使的权利,以非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为限,债务人的人身权及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不能代位行使。

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后果应直接归属于债务人。

五、案例题

45.甲有父母、配偶及子、女(音乐教师)各一人。甲去世,留有遗产房屋6间、存款5 000元、古字画10件和钢琴一架。甲生前自书遗嘱指定:房产归妻子和儿女继承,古字画赠给文物部门。对存款和钢琴遗嘱未做处理。现甲的女儿提出要将钢琴留给自己;甲的父母皆年迈且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独立生活来源,主张要2间房居住,其他继承人亦对继承份额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审理中又发现甲因购字画还有10 000元债款未还。诉讼开始,甲的儿子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却以不愿伤害亲属关系为由,不愿参加诉讼。问:

(1)甲的遗嘱是否有效?

(2)甲的女儿的要求是否合理?

(3)甲的债务如何清偿?

(4)甲的父母应否分得遗产?

(5)甲的儿子是否能继承甲的遗产?

.答案要点:(1)甲的遗嘱部分无效。因为遗嘱没有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父母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甲的女儿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她是搞音乐的,根据《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分割遗产时,依据有利于发挥遗产使用效益的原则,应认定钢琴是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应照顾给最需要的人所有。

(3)对于甲的债务,应先进行清偿,然后再进行遗赠和继承。

(4)作为继承人,甲的父母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应首先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以,甲的父母应首先分得遗产。

(5)甲的儿子虽说不愿参加诉讼,但其并没有放弃继承,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其仍然是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分给其一份。

[解题指导] 从遗嘱的效力、遗产分配的原则、方法等方面来分析。

46.甲将一台黑白电视机送到电器修理部修理,修理部让15日后取货。甲取货时,修理部说修理费140元,甲认为此费用过高,拒绝支付。修理部扣留了电视机,并告知甲快交,否则将变卖电视机。半年后,甲未索要电视机,也未交修理费。后来,甲又将一录像机送修,约定1个月取货。甲如约取货,修理部要求甲交140元加上本次修理费170元。甲只交了170元,且说140元以电视机抵。修理部不同意,说黑白电视机没人要,于是退了电视机,扣留了录像机,告诉甲限1个月内交140元,否则变卖录像机。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甲诉之法院。问:修理部是否有权扣留甲的录像机?为什么?

答案要点:修理部无权扣留甲的录像机。

理由: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留置权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须基于合同占有留置物;二是债务人所负债务须与该留置物有牵连关系;三是须债务已届履行期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本案中,甲与修理部之间存在两个电器修理合同:一是修理电视机的合同;二是修理录像机的合同。甲不付修理电视机的钱,修理部可以留置电视机,但修理部将与该合同没有牵连关系的录像机予以扣留,不符合“债务人所负债务须与该留置物有牵连关系”这一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所以不能扣留录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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