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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精炼模拟题附答案3

责编:杨锐频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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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题: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选题]

A恋爱

B招待朋友

C潮起潮落

D出生(正确答案)

2依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选题]*

A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正确答案)

B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C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D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债的分类方法和结果。本题中选项A之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的划分,是以债的双方主体的人数为标准的;选项D之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划分,是以一方主体内部多数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标准的,这是对多数人之债的进一步分类;选项B之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划分,是以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为标准的;选项C之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的划分,则是以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为标准的。因此,选项A符合题意要求,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3。民法权利体系中,同债权并列为两大基本财产权利的是()。[单选题]*

A物权(正确答案)

B人身权

C继承权

D知识产权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对财产权基本分类的理解。本题中选项B人身权不是财产权,应先行排除;选项C继承权的概念位阶低于债权和物权,亦排除掉;选项D知识产权在国内一般认为是“二权一体”,既有财产权,又有人身权,不能归入财产权,同样被排除;只有选项A物权是正确的。

4赠与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是()。单选题*

A有偿合同

B无偿合同正确答案

C双务合同

D实践合同

答案解析:【解析】赠与合同不能有偿,也不可能双方当事人都有义务,因此应为无偿、单务合同;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一般是诺成性合同,故B正确。

5、下列选项中,属于法人的是()[单选题]*

A、有限责任公司(正确答案)

B、公安局政治处

C、企业工会

D、学校财务处

6、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最少应当是()[单选题

A、2人(正确答案)

B、3人

C、4人

D、5人

7。下列合同中不属于承揽合同的是()。[单选题]*

A加工合同

B定作合同

C。修理合同

D买卖合同(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为法条题。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中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2款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可见,本题中选项A、B、C均属于承揽合同,故选项D符合题意,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8某公司向银行借款500万元将|o问厂房抵押给银行。银行对该10间房的抵押权是()。[单选题]*

A救济权

B请求权

c从权利(正确答案

D形成权

答案解析:【解析】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将其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相对于作为主权利的债权,抵押权是从权利。因此,本题中选项c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9。在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孳息的是()。[单选题]*

A股息(正确答案)

B果树上结的果子

C。鸭子身上的鸭绒

D过春节时发给教职工的年终奖

答案解析:【解析】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性质或者基于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法定孳息是指基于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收益物。本题中选项B、C显然属于天然孳息;选项D奖金本身就不是孳息,因而不符合题目要求;选项A股息为法定孳息,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10。债的标的物于提存期间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由()。[单选题]

A债权人承担(正确答案)

B提存人承担

C。债务人承担

D提存机关承担

答案解析:【解析】提存,是指债务人因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可将该标的物交给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其债务的制度。提存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产生的效力表现为,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提存从法律上产生了提存物所有权转移的效果,提存物的所有权转移至债权人,提存物灭失的风险也同时转移至债权人。因此提存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债权人负担。故本题中选项A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11租赁合同有效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的。[单选题]*

A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正确答案

B出租人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但可要求承租人付双倍租金

C出租人无权解除合同,但可直接向转租人要求支付租金

D出租人无权提前解除合同,但租期届满后可要求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解析:【解析】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擅自转租的为非法转租,对非法转租的法律后果,我国《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该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本题中选项A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12不需要债权人占有担保物的担保方式是()[单选

A抵押(正确答案)

B质权

C留置

D保证

13。下列选项中,属于意定之债的是()[单选题]

A侵权行为之债

B合同之债正确答案

C不当得利之债

D无因管理之债

14根据所违反义务性质的不同,《民法通则》把民事责任分为()。[单选题]*

A单独责任和连带责任

B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正确答案

C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D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答案解析:【解析】民事义务分为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违反约定义务的发生违约责任,违反法定义务的发生侵权责任,故本题中选项B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

15王某死亡遗产剔除夫妻共同财产后,留有4万元,由其妻甲和其子乙、丙继承。当时,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万元。胎儿出生后是双胞胎。应这样对待以前的遗产分割结果原分割结果()。[单选题]*

A有效

B无效,应由甲分得2万元,乙、丙及两个新生儿各分得5000元

C无效,由于是双胞胎遗产也不多,所以,应由两个新生儿继承全部遗产

D部分有效,应由甲、乙、丙各返还2000元给两个新生儿或将遗产分成5份重新分割(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对象是继承时对胎儿份额的处理。根据《继承法》第28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本题中选项D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16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不以原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及移转所有权的意思为依据,而是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所有权。下列选项中,属于原始取得方式的是()。[单选题]*

A买卖

B赠与

C.互易

D取得孳息(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的区分。本题中选项A、B、C之买卖、互易、赠与,都是所有权的继受取得,因而不符合题意,只有选项D是正确的。

17自然人开始享有名誉权的时间是()。[单选题]

A出生时(正确答案)

B年满10周岁时

C年满18周岁时

D年满18周岁或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时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问题。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即是民事权利能力。根据《民法通则》第9条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就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本题中选项A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18动产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单选题]*

A质押合同签订时

B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

c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正确答案)

D质押合同经出质人所在地公证机关登记时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动产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我国《担保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动产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据此,本题中选项C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19无因管理中的事务可以是()。[单选题]*

A为窃贼寄存赃物

B代他人进行结婚登记

C在朋友家代朋友款待其客人

D清除邻居家门口的路障(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作为无因管理构成要件之一的管理他人事务中的“事务”的条件。根据民法基本理论,只有具有法律意义的可以成为债的客体的事务才能成为无因管理中的事务。无因管理中的事务不能是违法的事务,也不能是法律要求必须由行为人自己实施的行为。因此本题中选项A、B、C均被排除,只有选项D之清除邻居家门口的路障符合题意,是正确的。

20企业的航空器、船舶、车辆作为抵押物的,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为()。[单选题]*

A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

B运输工具登记部门(正确答案

C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D财产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法律关于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机关的规定。我国《担保法》第42条规定,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为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因而本题中选项B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2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时间()。[单选题]*

A必须在履行期届满之后

B可以在履行期届满之前(正确答案)

C必须在履行期届满之前

D需在另行订立的履行期到来时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预期违约的救济问题。我国《合同法》第108条对此作了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

22无效民事行为()。[单选题]*

A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B在对方追认为有效时才能生效

C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D不能产生行为人进行民事行为时预期的法律效果(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对象是无效民事行为的“无效”的意义。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具有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和确定无效等特征。无效民事行为(无效合同)虽然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但会产生其他法律后果,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等。因此选项A、B、C均被排除掉,只有选D是正确的。

23下列民事权利中不能由公民享有的权利是()。[单选题]*

A名誉权

B名称权正确答案)

C隐私权

D荣誉权

答案解析:【解析】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名誉所享有的权利,其主体包括所有民事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民事主体,因而选项A被排除。名称权,是指自然人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及转让其名称的权利,故选项B符合题意。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对属于自己私人生活范畴的事项依法自由支配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因此,选项c不符合题意。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荣誉所享有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可见选项D也不符合题意。因此本题中选项B符合题意,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24某办公用品公司库存一批针式打字机卖不出去因资金不能回收,欠银行的借款一直无法偿还。看到该公司快要倒闭了,银行主张:把这批打字机给我们吧,我们就两清了。公司表示同意。该公司与银行的借贷合同消灭的原因是()。[单选题]*

A提存

B代物清偿

C行使抵销权(正确答案)

D银行免除债务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对象是债的消灭原因及适用条件。债的消灭,又称债的终止,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债的消灭原因是指能够引起债的消灭的法律事实。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的消灭的原因主要有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而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从而使互负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故本题中选项c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25甲为向乙借款,请丙提供抵押物,乙享有债权和抵押权,乙将债权转让给丁以后,除另有约定外,抵押权将()[单选题]*

A.消灭

B由乙继续享有

c由丁享有正确答案)

D由乙、丙共同享有

答案解析:【解析】依照民法理论,债权移转时,抵押权、保证债权、利息债权等从属的权利也随之转移,所以本题中选项c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26甲在乙经营的鱼塘里垂钓。当其甩渔竿时,鱼钩挂在鱼塘上面的高压输电线上,甲当场死亡,经查,该高压输电线路属于供电局。对甲的死亡后果,承担责任的应当是()。[单选题]*

A.乙

B甲自己

c供电局(正确答案)

D供电局和乙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对象是特殊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

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能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外。甲的行为显然不是故意。故本题中选项A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27诉讼时效开始后,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发生在()。[单选题]*

A任何时间内

B时效有效期内

C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内

D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中止。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定事由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故本题中选项D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28依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作为抵押物的有()。[单选题]*

A房屋(正确答案)

B土地所有权

C采矿权

D知识产权

答案解析:【解析】根据题面要求,选项和选项D之采矿权和知识产权不是不动产,被排除掉;虽然选项A之房屋和选项B之土地都属于不动产,但依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抵押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因而选项B也被排除。故本题中正确选项为A

29甲在裁缝店加工连衣裙一件。取衣服时,因带的钱不够付加工费,征得裁缝店同意将一块手表留下,过几天交费取回手表。裁缝店对该手表享有()。[单选题]*

A质权(正确答案

B留置权

C抵押权

D典权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必须是与留置物有牵连关系而发生的债权,留置物必须是债权人实际上已经占有的,质权则不需具备这两个条件。题中手表与服装加工合同无牵连关系,应当看作是质权,故本题中选项A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30甲和乙路过丙家,发现门E拴着一条狗,甲用一根棍丿挑逗狗。狗挣脱绳索并将乙咬伤。经查此狗系丙代丁看管。此案乙的损害应当由()。[单选题]*

A甲承担(正确答案)

B丙承担

C丁承担

D丙和丁承担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对象是特殊侵权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中选项A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31。甲将汽车一辆作价3万元抵押给乙,并进行了抵押登记。甲在开车时不慎发生车祸,造成汽车严重毁损,应()。[单选题]*

A认定抵押关系中止

B认定抵押关系解除

C仍以毁损的汽车作抵押物

D由甲以价值3万元的其他财产代替原汽车作抵押(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抵押关系中抵押人的义务。抵押人有保全抵押物的义务,如因自己行为致使抵押物毁损,应当以与抵押物价值相等的其他财产替代补足。所以本题中选项D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32不当得利的确定时间是()。[单选题]*

A取得利益时(正确答案)

B债权人要求返还时

C。债权人知道其受到损失时

D利得人知道其所得无合法原因时

答案解析:【解析】不当得利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其当然应在利益取得时确定,故此本题中选项A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33宣告死亡制度中被推定死亡的人是()。[单选题]*

A失踪人(正确答案)

B死于医院的病人

C自杀等非正常死亡的人

D共同死亡中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人

答案解析:【解析】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定期间,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该自然人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是一种推定死亡制度,被推定死亡的人是下落不眀达到法定期限的失踪的人。因此本题中选项A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34某甲10岁的时候其父母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某甲继承父母的遗产房屋两套及60万元存款并由某甲的叔叔某乙作为某甲的监护人予以管理。某乙下列行为中侵犯某甲合法权益的是()。[单选题]*

A用某甲的存款为某甲购买人身保险

B用某甲的存款为某甲的父母修建坟墓

c将某甲的其中一套房屋出租,租金由某乙独享(正确答案)

D用某甲的财产为某甲的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答案解析:【解析】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监护人负有

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的责任,即监护人应当保护好被监护人的财产,在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时,应当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本题中选项C明显的是侵犯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故选项c符合题意,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35甲乙丙三人合伙并推举甲为负责人。该合伙组织在与丁的一场债务纠纷中,甲未与乙和丙商量而放弃对丁的债权,乙和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是()。[单选题]

A有效的行为(正确答案)

B无效的行为

C可撤销的行为

D效力未定的行为

答案解析:【解析】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6条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

伙事务。”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本题中选项A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二、简答题: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6。简述我国现行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规定,

答案解析:【答案要点】我国现行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解析】本题是法条理解记忆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我国现行法律对事实婚姻的规定,依据法条作答即可。

37、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案解析:【答案要点】

(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3分)

(2)继承权平等原则(3分)

(3)养老育幼、互助互济原则(2分)

(4)互谅互让、和谐团结原则(2分)

38简述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

答案解析:【答案要点】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民事主体;而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第二,权利客体不同。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是对权利人的一种社会评价;隐私权的客体是隐私,是自然人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秘密。

第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散布的内容是虚构的、捏造的;而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散布、公开的内容却是真实的。

【解析】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名誉所享有的权利;而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对属于自己私人生活范畴的事项依法自由支配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侵害隐私权往往会对受害的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但隐私权与名誉权却是两种不同的人格权。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款将这两种权利分别做了规定。

三、论述题:39小题,每小题20分,共20分

39。论述无过错责任原则。

答案解析:【答案要点】(1)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概念。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第一,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意义。我国民事立法确立无过错责任原则,其意义就在于能够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使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更容易得到实现。关于这一点,可以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比较中得到证实。

(3)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具体情形主要是高度危险责任、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等。

【解析】对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意义及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应作必要的展开和论述。

四、案例分析题:40~41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40。王某与李某系好朋友,王某酷爱集邮,但由于经济

上不富裕,很多邮票无法购得。后经人点拨,心生

计,他以李某的名义、地址在某杂志上刊登一则征婚启

事。此后,李某收到大量异性来信,要求与其建立恋爱

关系。王某从这些来信上挑选了大量邮票,而李某并不

知怎么回事,其女朋友得知此事与其大吵一架后分手

了。李某只觉得委屈,整天闷闷不乐。后王某将此事告

知李某,李某十分气愤,要求王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

影响并赔偿损失,王某不同意,李某便以侵害其姓名权

为由诉到法院。问

(1)本案中李某的名誉权是否受到了侵害?

(2)你认为法院应当怎样判决?

笞案解析:【答案要点】(1)李某的名誉权受到了侵害理由:本案王某以正在谈恋爱的李某的名义登征婚广告,无疑降低了李某的社会评价。王某的行为给李某的

名誉造成一定的影响,侵害了李某的名誉权。当然,这是由于侵害李某的姓名权而引起的,属于侵权行为的竟合。

(2)法院应当以姓名权侵权为案由,认定王某侵害了李某的姓名权,并判决其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因为,王某是未经李某同意而以李某名义刊登征婚启事的,属于典型的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解析】本题首先应从李某的社会评价是否降低来判定他的名誉权是否被侵害,其次再从侵害姓名权的构成要件以及救济方式方面作答。

41。甲公司将价值为20万元的10台笔记本电脑存放在乙仓库,约定存放期为3个月,保管费为1万元。存放3个月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仓库允许其先将10台电脑提走,一周内即付清保管费。乙仓库不同意,并将10台电脑全部扣留。半个月后,该仓库遭雷击失火10台电脑全部烧毁。甲公司无法向用户交货,经法院判决支付给用户违约金4万元。问

(1)乙仓库扣留全部10台电脑的行为是否正当?为什么?乙仓库对甲公司的损失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案解析:【答案要点】(1)乙仓库扣留全部10台电脑的行为是不当的。理由:《担保法》第85条规定,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本案中甲公司欠乙仓库仅1万元,乙仓库留置1台电脑足矣,故乙仓库留置另外9台电脑的行为显系不当。可以说,仓库只有权留置1台电脑,另外9台电脑则无权留置。

(2)乙仓库对甲公司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因为仓库只有权留置1台电脑,另外9台电脑则无权留置,对于无权占有的财产发生意外毁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应比例的间接损失也应承担。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可分物的留置和留置物灭失、毁损的风险。依照法律规定,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而本案中甲公司欠乙仓库仅1万元,乙仓库却留置了甲公司的全部10台电脑,这种行为是不当的,换句话说,乙仓库对甲公司另外9台电脑的占有是无权的,自然要对无权占有的财产所发生的意外毁损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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