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成人高考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设区市范围内进行现场确认。
河北省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确认,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将不予确认。
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我省工作(生活)的外省籍人员,凭本人现工作(生活)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居住证》发放公安机关所在市)报名。我省将对所有考生填写的户籍信息和外省籍考生提交的《居住证》交由公安机关核验真伪。对没有《居住证》或《居住证》无效的考生均不予确认。对涉嫌伪造证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在此提醒考生务必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交验本人真实有效证件。
二、农民工考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确认。
三、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雄安新区托管移交期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招委〔2019〕2号)要求,过渡期内,三县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业务管理、指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暂维持现状,由保定市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三县考生在成人高考报名系统选择“户籍”时,需先选择“保定市”,再根据本人实际填报具体的户籍信息和选择确认点。
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含免试生),报名系统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审核考生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未通过在线审核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进行书面承诺,并自行承担录取后无法学籍注册等后果。
五、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下(2001年12月31日后出生)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高中阶段(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未提交的考生将不予确认。
六、首次报名的人员须进行“新用户注册”。报名系统通过向考生网报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完成注册。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自网上报名至新生报到入学前请勿变更。如因变更手机号码或网报填写手机号码不真实,导致招生考试机构、报名信息确认点、招生学校无法联系考生或影响考生查询成绩、填报征集志愿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设置的“密码”,将用于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和登录征集志愿填报系统。设置的“密码”要相对复杂(长度为8至16位,必须同时包含字母和数字),同时要妥善保管,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填报的 “居住地址”是招生考试机构向考生寄发《违规处理决定书》、招生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的重要依据,因地址不准影响送达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贫困县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方可办理照顾加分手续。
八、考生报考时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对本人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性和对交验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须在《2019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信息核对表》上签名负责。《核对表》上的“考生号”,是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录取结果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重要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建议考生将《核对表》拍照存入本人手机,防止遗失。
2019年河北成人高考现场确认所需携带材料
1.河北省户籍考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非河北省户籍考生提供本人工作(生活)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居住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其中,在我省定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国侨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侨居留证》原件、复印件;
在我省辖区内服役的非河北省籍现役军人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且未满18周岁的考生,出具高中阶段(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毕业证书原件的考生,不予确认。
报考专升本且未通过网上审核学历的考生,现场签订《河北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考生报考专升本承诺书》。
3.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本人提出申请并主动出具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复印件。
其中: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出具证书原件、复印件。
贫困县考生,出具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出具《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
符合其他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出具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