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考试组织
成人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由主管校(院)长、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业考试领导小组、制定专业考试方案,并将领导小组名单及专业考试方案于 9 月 28 日前报市高招办备案。
各招生学校根据专业需要确定考试科目,并通过学校招生章程将专业考试科目、内容、时间、地点等向社会公布。
二、上报数据
各招生学校于 11 月 15 日前向市高招办报送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同时以 dbf 数据格式上报电子数据信息),数据信息格式见下表:
三、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学校要结合专业考试特点制定本校专业考试规则,并在考前向考生公示。
2.专业考试命题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补习、辅导等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内容,命题人员身份必须保密。
3.要认真组织专业考试阅卷工作,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标准如一,公正合理、不徇私情。
4.坚持回避制度,今年有直系亲属(或教职工本人)参加本校专业考试的教职工,不准参加考试命题、评分和考试管理工作。
5.招生学校在专业考试期间要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6.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考试纪律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