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证组织
1.各区招办负责本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验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联合审查,防范有组织的大规模异地报考。要成立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验证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验证工作。
2.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实行报名单位和区招办两级工作责任制。报名单位负责考生报名资格验证的初审,审查后交区招办进行复审。
3.报名单位初审
各报名单位要对考生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享受政策照顾证明等原件、复印件逐一认真审查。要检查复印件与原始证件是否一致;考生姓名是否相符;发证单位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等,审查无误后须在复印件或证明上签名,并按规定
将相关材料报送区招办。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学历信息在网报时要通过报名系统经学信网认证中心认证,学历信息通过认证的,无需携带学历证书可直接到确认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对于网报时未通过学信网认证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携带学历证书到确认现场签订《保证书》、办理确认手续。
4.区招办复审
各区招办指定专人负责对报名单位上报的考生报名资格证明材料逐项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签名。对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的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验,并填写《2019 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汇总表》。
二、验证要求
1.非天津户籍考生须具有天津市蓝印户口簿、签注期限内的天津市居住证。
2.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必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学历证书信息在网报时要经学信网认证中心认证通过或确认现场签订的《保证书》。
②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应届大专毕业生(须寒假以前毕业)学籍信息在网报时要经学信网认证中心认证通过。
③2019 年 7 月前完成全部课程计划且合格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持专科毕业证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开具的证明报考。
4.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年满 25 周岁(截止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以上人员和少数民族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
②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持市侨务办公室的证明。
③台湾省籍考生须持市台联的证明。
④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及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持经天津市体育局审核出具的运动员等级称号及运动成绩证明。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须有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
⑥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持天津市民政局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⑦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须持获奖证书及相关单位(部门)证明。
⑧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件履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手续,填写《2019 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免试生审批表》。
5.各区招办、各报名单位要加大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采取多种措施防范有组织的考试舞弊和替考,坚持考生属地报名的原则,杜绝有组织的异地报考的情况。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情况,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