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免试入学和政策加分条件审查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由各报名点负责,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岗位责任制。
(一)资格审查内容和办法。报名点收集考生交验的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并对其真实、有效情况进行审查,发现不全、不实或无效证件和材料,应当场告知考生及时补充或更正。经告知而未按时补充或更正,且经报名点进一步复查确认为材料不齐不实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二)身份证件的审核。识别考生所提交的身份证件是否“人证对应”,是否符合信息采集的要求,采集的信息是否完整、有效。
(三)学历证书的审核
1.高中学历证书,经报名点审核确认并办理报名手续后,由经办人在其复印件上签名存档(高起本5年,高起专3年)备查,其原件退还考生。
2.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经报名点初审、考生在网上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表》的同时视为签订了《海南省成人高考专升本交验报名学历证书承诺书》,由经办人在证书复印件上签名连同承诺书存档3年备查,原件退还考生。专升本起点学历证书的终审结果以录取学校在对新生入学复查为准。
(四)申请免试入学与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考生的学历证书和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经报名点初审,由经办人在其复印件上签名后,除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类只送复印件外,其他类别均应把原件和复印件汇总上送我局。上送我局的材料原件经审核完毕后退回原报名点,由报名点退还考生,复印件由我局成招处存档(高起本5年,高起专和专升本3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