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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CET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向所在学校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类型的材料包括残疾人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合理便利申请表。
可便利类型包括:
各级承办机构应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以下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1.提供大字号试卷。
2.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3.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4.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
5.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6.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
7.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台灯、光学放大镜、盲杖等辅助器具及设备。
8.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9.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拐杖,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10.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大字卷、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含听力考试每道试题间隔适当延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