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之后,不设合格标准,成绩报道满分为710分,凡考试成绩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高教司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发给成绩单。如考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试成绩为D等,成绩报告单上将不报道其口试成绩。一般来说,作为社会默认的标准和各学校自行规定的合格线往年都是425分。
默认合格标准产生原因:
凡考试成绩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高教司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发给成绩单,不设及格线。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规定“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者,可以报考英语六级”。一般认为英语四级的及格线是425分。有的学校也规定英语四级过425分之后才能颁发毕业证。但现在有的学校已取消了四级成绩与学位证挂钩。对于招聘企业来说,分数越高自然更受青睐。
但全国英语四六级规定“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者,可以报考英语六级”。一般认为英语四级的及格线是425分。对于招聘企业来说,分数越高自然更受青睐。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CET)考试报道总分为710分,计算公式为:TotSco=[(X-Mean)/SD]*70+500
公式中TotSco表示总分,X表示每位考生常模转换前的原始总分,Mean表示常模均值,SD表示常模标准差。每次四、六级考试等值后的卷面分数都将参照此常模公式转换为报道分数。
四六级级考试单项成绩有四个部分,这四个部分以及所占的分值比例为:听力占35%,阅读占35%,翻译和写作占30%。各单项报道分的满分为:听力249分,阅读249分,翻译和写作212分。各单项报道分之和等于报道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