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发布时间:自考试结束60个工作日后向社会公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成绩总分达到220分及以上的考生将获得由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考试成绩报告单自考试结束90个工作日后发到各知识点院校。准考证号是成绩查询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笔试出现缺考、违规及总成绩低于220分情况时,总成绩则报道为0分;口试成绩D等级仅在当次考试成绩发布时可查询,成绩报告单上不报道。
成绩报告单同时报道笔试和口试成绩,口语考试不再单独颁发成绩报告单。考生在同一考次获得CET笔试成绩在220分及以上或口试成绩在C等级及以上,将对其发放成绩报告单。
其他说明:
考生如果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成绩核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申请核查需要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
关于CET成绩核查申请的规定
【特别提示】 为使考生能够及时收到回函,除提交所规定的书面申请材料外,请务必同时附寄:
1. 回函信封上必须填妥回函通讯地址、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及个人的联系方式。
2. 回函信封并贴好邮票(根据现行的不超重的邮资标准:上海市内为3.80;上海市外为4.20元)。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一律不予办理!
申请成绩核查
1.【申请材料】:1)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说明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的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时间】: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一个月内(时间以邮戳为准)。
3.【申请方式】:申请者必须通过邮局(考委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挂号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4.【反馈方式】:考委会办公室将核查结果挂号邮寄至申请者本人。
5.【通讯地址】: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邮政信箱30-14
上海市 华山路1954号,200030
电话:021-52583311转0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