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老师、同学: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将于2019年12月14日在我校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监考老师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严禁监考老师在监考期间使用无线通讯工具,坚决杜绝在考试期间使用微博和微信等发布考试相关信息。
2、巡考人员按时到位,按照考场规则进行巡考,并履行好职责。
3、考试当天,学校不安排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用车。请相关人员准时到校。
4、考生需携带的考试工具、有效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驾照无效、)、准考证、铅笔(2b)、黑色字迹签字笔、小刀、橡皮、直尺、音频收音机及配套的耳机(收音频率为81.5mhz);12月12 日星期四 9:00—11:00进行试音,请各位考生测试收音机。
5、手机、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违禁电子设备不能带入考区考场。凡将无线电通讯工具或其他违禁电子设备带到考试座位的,不论是否使用,一律按“令33号”令规定处理。
6、参加考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入场时间:cet4上午8:45,cet6下午14:45。迟到考生(上午9:00、下午15:00后)禁止入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出考场。
7、cet违纪舞弊信息都会输入教育考试诚信记录查询系统,向社会开放,供公众查询。
33号令.doc
教 务 处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