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协会于2020年1月22日发布了《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对于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在继续教育上的工作职责做了进一步的规定。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并授权中国银行业协会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负责具体管理。
第五条: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包括各地方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会员单位)及考试办公室认可的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实施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 :考试办公室的继续教育工作职责包括:
(一)制定继续教育制度及规划,部署、组织继续教育工作;
(二)为金融机构、持证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注册、登记、查询服务;
(三)建立继续教育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相关工作交流;
(四)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进行宣传、督促和检查。
第七条:会员单位的职责:
(一)依据考试办公室制订的继续教育规划,配合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培训及相关工作;
(二)与考试办公室建立继续教育的联络渠道与工作机制,参加考试办公室组织的继续教育相关会议;
(三)配合考试办公室对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情况的检查或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