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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
概念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
本罪的客体 | 是社会公众的财产与的金融秩序。集资诈骗行为名为集资、实为诈骗,其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的金融管理秩序。 |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 | 为非法集资的行为,即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合法批准,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实践中有很多非法集资的名目,只要行为人是采用了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诈骗方法进行集资的,均属于本罪的行为。 |
本罪主体 | 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本罪主观方面 | 是故意,且要求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