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的合规性管理
1、从业人员的基本构成
(1)个人理财顾问从业人员和综合理财服务从业人员
顾问:提建议
综合:提供建议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
综合理财中,要将负责理财计划或产品交易工具的人员与负责本行自营交易的人员分开。
(2)理财经历和关系经理:
理财经理:为客户提供财务分析、理财规划与投资建议
客户关系经理:营销
(3)资深理财经理、高级理财经理、中级理财经理、助理理财经理
2、从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对个人理财业务活动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监管要求等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2)遵守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制定的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行为准则
(3)掌握所推介产品或向客户提供咨询顾问意见所涉及的产品的特性,并对有关产品市场有所认识和理解;
(4)具备相应的学历水平和工作经验
(5)具备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行业资格
(6)具备银监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职业操守要求:
(1)从业基本准则
诚实信用、守法合规、专业胜任、勤勉尽职、保护商业秘密和隐私、公平竞争
(2)从业人员与客户
熟知业务、监管规避、岗位职责、利益冲突、内幕交易、了解客户、反洗钱、风险提示、信息披露、
(3)从业人员与同事:团结合作、上下沟通、内外协调
(4)从业人员与所在机构:忠于职守
(5)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同业竞争、商业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
(6)从业人员与监管者
4、从业人员的限制性条款
对于市场风险较大的投资产品,不得主动向无相关交易经验或评估不宜购买该产品的客户推介或销售该产品。
5、从业人员的违法责任:
民事责任;行政监管措施与行政处罚;刑事责任
二、客户的合规性管理
1、客户的准入管理
保证收益型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5万元以上,外币应在5000美元以上;其他理财计划和投资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不低于保证收益型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
2、客户的基本条件
(1)客户的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数量
(2)重要人士标准
3、客户的限制性条件
客户用本人实名并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均可以成为个人理财计划的客户。
4、客户的违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