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就特种作业目录的修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适应当前行业技术发展和实际操作需求。在本次修订中,首先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特种作业进行了整合,将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焊工等共10个作业类别、19个具体操作项目统一纳入《特种作业目录》体系,并对相关资格证书的互通互认作出明确说明,以增强跨领域作业的灵活性与规范性。
部分操作项目被予以删除,涉及多个作业门类。电工作业方面取消了“防爆电气作业”这一项;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中不再保留“压力焊作业”和“钎焊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则移除了包括安全检查、井下电气操作以及爆破在内的三项内容,反映出对现有高风险或重复性项目的优化清理。
与此同时,为填补新兴领域安全管理空白,多项新操作项目被增列。煤矿安全作业新增“煤矿防冲作业”“煤矿无轨胶轮车操作作业”及“煤矿调度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应增加了“无轨胶轮车操作”和“调度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方面,补充了海洋石油平台所需的“海洋石油司钻作业”“海洋石油电气作业”“海洋石油吊装作业”和“海洋石油司索指挥作业”四项关键岗位。危险化学品领域引入“新型煤化工工艺作业”“电石生产工艺作业”“偶氮化工艺作业”,强化对复杂化学过程的安全监管。此外,“有限空间监护作业”也被正式列为新增项目,突出对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监护职责的专业化要求。
部分原有项目的适用范围也得到进一步厘清和调整。电工作业中明确了高压与低压作业之间的覆盖关系,持有高压电工作业证者可从事低压相关任务;同时,在特定作业场景下,电工作业持证人员无需重复取得高处作业资格。对于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全自动焊接设备的研发、编程、调试及其运维工作不再强制要求取证,且在同一作业环境中可免除高处作业证的考取。高处作业方面规定,在配备标准护栏的固定登高工具或平台上进行的常规作业,可视情况免于取证。涉氨制冷领域名称由原来的“制冷与空调作业”变更为“涉氨制冷作业”,其下属两个子项亦同步调整为“涉氨制冷设备运行、维修操作作业”,突显对氨制冷系统特殊性的重视。煤矿安全作业中的“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也被拆分为独立的操作类别,以便更精细化地实施培训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