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在10月16、17日,考试已进入最后的备考阶段,希赛网安全工程师频道为各位考生准备了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以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详情如下: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
1、行政处罚权。
2、安全检查权。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重点安全检查、全面安全检查或者重点安全抽查。 应当对每个煤矿建立煤矿安全监察档案,对每次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详细记录,并由参加检查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签名后归档。
3、建议报告权。应当向有关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报告。(同级建议,上级报告)
4、事故调查处理权。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事故调查程序和处理方法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特别重大事故报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复结案。重大事故经征求省级人民政府意见后,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批复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