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捷宣言》认为“客户协作高于合同协商”。许多项目失败源于客户供应商关系破裂。如果合同相关方怀有非赢即输的想法,通常会给项目带来更多的风险。协作方法提倡共担项目风险和共享项目奖励的关系,实现所有方共赢。设计这种动态特性的合同签署技术包括:
•多层结构。除了在单个文档中正式说明整个合同关系,项目方可以通过在不同文档中说明不同方面来提高灵活性。通常固定项目(如担保、仲裁)可以锁定在主协议中。同时,所有方将可能会变更的其他项目(如服务价格、产品说明)列在服务明细表中。合同主要服务协议中注明这些服务参考。最后,范围、进度计划和预算等更多动态变化项目可以列在轻量级工作说明书中。通过将合同中的更多变化因素隔离到单独的文档中,将会简化修改工作并提高灵活性。
•强调价值交付。许多供应商关系是由专注于中间人为因素的固定里程碑或阶段关口控制,而不是由增量业务价值的完全可交付成果控制。通常,这些控制会限制利用反馈来改进产品。与之相反的是,里程碑和支付项目可以根据价值驱动可交付成果来构建,以增强项目敏捷性
•总价增量。项目可以将范围分解为总价微型可交付成果(例如用户故事),而不是将整个项目范围和预算锁定到单个协议中。对于客户而言,这可以更好地控制资金流向。对于供应商而言,这可以限制对单个功能或可交付成果的过多承诺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固定时间和材料。客户在采用传统的时间和材料方法时会产生不必要的风险。一种普代方法是将整体预算限制为固定数量。这就允许客户在最初未计划的项目中纳入新的观点和创新。如果客户需要纳入新的观点,则必须管理给定能力,用新的工作来替代原有工作。应密切监控工作,防止所分配的时间超过其限制。此外,在认为有用的情况下,还可以在最大预算中规划额外应急时间
•累进的时间和材料。另一种普代方法是共担财务风险法。在敏捷方法中,质量标准是已完成工作的一部分。因此,如果在合同期限之前交付,则可对供应商的高效率进行奖励。相反,如果供应商延退交付,则将扣除一定费用。
•提前取消方案。如果敏捷供应商在仅完成一半范围时便可交付足够的价值,且客户不再需要另外一半范围,则不必支付这部分费用。但合同中可以规定客户应为项目剩余部分支付一定的取消费用。因为不再需要这些服务,客户可以限制预算散口,而供应商也可获得可观的收入。
•动态范围方案。对于具有固定预算的合同,供应商可为客户提供在项目特定点改变项目范围的方案。客户可调整功能以适应该能力。这样客户便可利用创新机会,同时限制供应商的过度承诺风险。
•团队扩充。大多数协作合同方法是将供应商服务直接嵌入客户组织中。通过资助团队而不是特定范围,可以保留客户自行确定需要完成工作这方面策略的权力。
•支持全方位供应商。为了分化风险,客户可能需要采取多供应商策略。但是,这样签署合同的结果是,每家供应商只能负责一项工作,这就会产生许多依赖关系,阻碍可行服务或产品的交付。相反,要强调提供全面价值的合约(这与已完成独立功能集中的观点相符)。
•可以创建敏捷合同。敏捷是在协作和信任的共同基础上建立的。如果供应商能够尽早频繁交付价值,则有助于实现这一点。如果客户能够提供及时反馈,则有助于实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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