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捷四宣言
我们正在通过亲自开发和帮助他人开发,发现开发软件的更好方法。通过这项工作,我们开始更重视:
个体和交互 胜于 流程和工具
工作的软件 胜于 详尽的文档
客户合作 胜于 合同谈判
响应变化 胜于 遵循计划
也就是说,右栏中的项目固然有价值,但我们更重视左栏中的项目。
敏捷十二原则
准则1:我们的最高目标是,通过尽早和持续地交付有价值的软件来满足客户
准则2:欢迎对需求提出变更,即使在项目开发后期也不例外。敏捷过程要善于利用需求变更,帮助客户获得竞争优势。
准则3:要经常交付可用的软件,周期从几周到几个月不等,且越短越好。
准则4:项目实施过程中,业务人员与开发人员必须始终通力合作。
准则5:要善于激励项目人员,给予他们所需的环境和支持,并相信他们能够完成任务。
准则6:无论是对开发团队还是团队内部,信息传达最有效的沟通方法是面对面的交谈。
准则7:可用的软件是衡量进度的首要衡量指标。
准则8:敏捷过程提倡可持续的开发。项目发起人、开发人员和用户应该保持步调。
准则9:对技术的精益求精以及对设计的不断完善将提高敏捷性
准则10:简洁,即尽最大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工作。这是一门艺术
准则11:最佳的架构、需求和设计出自于自组织团队。
准则12:团队要定期反省怎么做才能更有效,并相应地调整团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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