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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入口
2024年二建报名时间短信提醒

"红色"代表已公布 最新更新时间:2024-3-27 08:20

省份 报名时间 报名通知
北京 3月18日-3月22日14:00 查看详情
上海 3月27日10:00-4月2日16:00 查看详情
广东 3月18日9:00-3月28日17:00 查看详情
辽宁 3月18日9:00-3月27日24:00 查看详情
安徽 3月13日9:00至3月20日16:00 查看详情
河南 预计4月份 查看详情
广西 3月27日至4月2日24:00 查看详情
吉林 预计4月份 查看详情
四川 3月11日至4月1日 查看详情
山东 3月13日9:00-3月20日16:00 查看详情
海南 2月26日0时至3月11日24时 查看详情
贵州 2月21日9:00至3月6日16:00 查看详情
重庆 2月27日9:00-3月7日17:00 查看详情
江苏 2月19日9:00至29日16:00 查看详情
甘肃 3月4日9:00至3月14日18:00 查看详情
陕西 2月29日09:00-3月6日17:00 查看详情
江西 2月23日9:00-3月1日17:00 查看详情
福建 3月25日10:00至4月6日24:00 查看详情
湖南 预计4月1日开始 查看详情
湖北 2月28日9:00-3月12日20:00 查看详情
浙江 3月13日至22日 查看详情
河北 3月28日10时-4月3日17时 查看详情
黑龙江 3月18日-3月27日 查看详情
山西 3月19日至3月28日 查看详情
天津 3月26日9:00至4月2日16:00 查看详情
云南 3月12日9:00至3月21日17:00 查看详情
宁夏 3月12日9:00至3月26日18:00 查看详情
内蒙古 ​2月26日9:00-3月11日24:00 查看详情
新疆 3月25日10:30-4月7日19:30 查看详情
西藏 3月7日00:00至3月18日18:00 查看详情
青海 3月15日9时-3月26日18时 查看详情
二级建造师考试介绍

·二级建造师考试简介 ·

  •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各省自行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 ,经过注册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二级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 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 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免考部分科目或增项(级别为免二科或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 二级建造师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门统考科目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门专业科目( 包含6个专业类别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 报名流程 ·

(一)首次参考人员

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核-网上缴费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网上报名浏览器选择:考生须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

网上报名入口:登录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即可进行报名。

2、上传照片

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报考文件中要求的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3、打印报名表

使用A4纸下载打印《**市_____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表》本人签名处签名;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资格审核表》单位意见处盖章。

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牢记报名序号。

考生须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4、资格审核

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下同)、学历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职称证书、资质证书等,上述证件、证明均须原件,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5、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全科的人员,无需进行资格审核。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报名时应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三)免试科目人员

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注:各地的报名程序以各地发布的通知为准!